5月7日,中國人民銀行、國家外匯管理局發(fā)布《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(guī)定》。
自2002年實施QFII制度、2011年實施RQFII制度以來,全球超400家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此渠道投資中國金融市場,分享了我國改革開放和經(jīng)濟高速增長的成果。而此次發(fā)布取消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限制,將推動我國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,以及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(fā)展。其積極作用主要體現(xiàn)在三方面:
首先,此次取消額度限制將進一步促進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市場,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程度,有助于深化對外資本開放力度。在貿易順差逐漸收窄的背景下,取消限制的舉措將提高資本性項目流入,有效彌補經(jīng)常性項目盈余的下滑。
其次,在此規(guī)定下,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境內金融市場的便利性將再次大幅提升,中國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也將更直接、更廣泛地走向國際市場,這將優(yōu)化我國資本市場的投資者結構。境外機構投資者以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理念為主,隨著參與度的提升將有效降低資本市場的波動性,提高投資的專業(yè)化與多元化。
最后,此次規(guī)定在推動中國資本賬戶進一步開放的同時,加快了人民幣國際化的步伐。在全球低利率環(huán)境下,我國債券相對較高的收益率對國際資本具有較強的吸引力,這對人民幣匯率形成支撐,從而也有助于豐富境外投資者的人民幣投資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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